各部门如工作需要招用编制外用工,则按以下流程操作:
一、 向人事处提出用工计划,等待批复;
二、 经批复后由劳资科组织招聘
三、 录用后提交劳务派遣人员的以下材料:
1.身份证复印件两份;
2.户口簿复印件一份(首页和本人页);
3.一张蓝底300万像数以上(312×225)电子档的彩照(如已办过医保卡的则不需提供);
4.南京银行工资卡卡号
5.就业登记证:
(1)南京市户口有《就业登记证》的人员直接上交就业登记证原件;外地户口有《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证》的直接上交就业服务证原件;
(2)没有办理过就业登记证的人员提交一张彩色一寸照片,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就业登记证;
6.个人或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须提供:
(1)社会保险缴费卡复印件;
(2)本市人员须到南京市劳动局(水西门大街61号)打印个人缴费单或到缴费银行打印缴费明细单;
四、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