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人员晋升职务、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、工人晋升技术等级:
1、从任职的下一月起兑现新任职务(技术等级)工资及校内津贴; 2、晋职人员需填写聘书、校内津贴申报表; 3、按照就近就高的原则,修改工资管理信息数据库,打印《工资变动审批表》; 4、经省人事厅、教育厅审批后存入个人档案; 5、晋职人员工资变动通知单交财务处兑现。
【关闭】
地址:南京市江宁科技园弘景大道1号 | 邮编:211167
版权所有 Copyright"2011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
苏ICP备05007116号-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